2006年3月6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四版: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公安部:警车喊话必须规范
李菲

    针对一些民警在驾驶警车执行警务活动中随意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在喊话时对群众态度蛮横,语言生硬的现象,公安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民警驾驶警车执行警务活动及执勤用语,以保护交通参与者合法权益,树立和维护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公安部宣布的10条驾驶警车执行警务活动的规范用语如下:
    1、我们正在执行公务,请让行。2、请“××××”号车让行。3、请“××××”号车停车让行。4、请靠右让行。5、请“××××”号车靠右让行。6、行人不要横穿道路。7、车队即将通过(车队通过),请靠右让行。8、车队即将通过(车队通过),请不要穿插车队。9、车队即将通过(车队通过),请车辆、行人注意避让。10、“××××”号车,请靠右停车接受检查。